近日,曾都区法院民二庭解决了一起案件时间跨度超过数十年,涉案人数超三十人的集体诉讼民事纠纷案件。
2002年6月,随州某商贸公司为单位职工谋福利将其办公楼改建成内部职工住宅楼,并且将其中部分房屋出售给他人。2004年6月,该商贸公司进行企业改制,变更为新公司,法定代表人亦更换为他人。后因当初土地性质属于划拨取得,因此导致当初购买房屋的32位户主均不能办理土地权属证书,也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双方发生纠纷,32位户主集体将该新成立公司及其前法定代表人何某起诉至法院。
受理本案后,因案件原告人数众多,且公司改制后原告无法向法院提交被告明确的送达地址,故导致案件送达困难。而又因为32位户主在诉讼前曾多次到政府部门、房产部门上访,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已经长期存在,导致心态失衡情绪较为激动。民二庭张华明审判团队便立即安排人员开展工作,将32件案件合并审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若仅仅通过判决并不能实际解决双方之间的矛盾问题。审判团队多次召集原、被告双方做调解工作,在了解到被告确实存在难处后。主审法官又多次走访房产部门和政府部门,最终达成了统一调解方案,32位原告全部撤诉,此事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