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要欠款不理智 殴打他人被追责

2015-05-06 14:38
来源: 邢一庭
浏览: 2261作者: 徐盈

   

朋友借了他的钱迟迟不还,向对方索要时,对方却矢口否认。一气之下他将朋友打成轻伤,自己赔了钱还要受到刑事处罚。近日,曾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了这起案件。

被告人张某与被害人李某原是朋友关系。李某于2013年向张某借款500元一直未还,2014年的一天,张某在市区吃早饭时巧遇李某,便前去索要欠款。在场人多,李某觉得承认自己欠款太丢脸,就矢口否认了这件事,没想到这一行为激怒了张某。张某一气之下拿起早餐店的三脚凳就朝李某背部、腹部砸去。后经鉴定,李某为二级轻伤,张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曾都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

曾都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因琐事纠纷,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该案事出有因,且被告人的亲属积极代为赔偿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并已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