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1日上午,被告李某贩卖毒品罪一案在我院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该案由我院院长严贤超担任审判长,区检察院检察长刘建勤为公诉人,并在湖北庭审直播网全程同步直播。这是我院院领导带头办案常态化、推进司法公开的又一举措,人民群众可在电脑、手机旁全程收看庭审现场,既满足了人民群众对阳光司法的迫切需求,也通过直播实现了以案说法和以案普法。
庭审前,法检“两长”共同研究分析了该案案情,安排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赴看守所提讯被告人,共同按庭审程序就可以在庭前所做的事项讯问被告人,并举证质证,被告人表示自愿认罪,对所有证据均无异议,不要求申请回避。庭审当天,审判长在核实被告人身份后,即就庭前法官助理和检察官助理所做的上述工作进行逐一核查,确认属实后,即进入公诉人发表量刑建议环节,随后进行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该案经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全部庭审过程仅用时半个小时。
此次院长带头开庭直播,不仅是大力推行司法责任制的体现,更是落实司法改革、推进阳光司法、提高司法能力、改进审判作风的重要举措。我院将继续以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开透明的要求为己任,创新工作思路,提高工作效率,延伸公开范围、扩展公开平台、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赢得社会各界对司法权威的认可,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的公共安全感和执法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