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案件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2019-03-18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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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盛圆    浏览: 2464

3月12日上午,曾都区人民法院首次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3件案件,在我院一楼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

3月5日,我院受理了袁某、刘某、张某涉嫌危险驾驶罪3案,经查,被告人袁某、刘某、张某因醉驾被公安机关查获,在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均自愿认罪认罚,并在值班律师在场见证下,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经向上述被告人送达起诉意见书,并告知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依法适用速裁程序审理。庭审过程中,承办法官认真核实被告人认罪认罚的自愿性,依照规定简化了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程序,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无犯罪前科,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具有坦白认罪的情节,同时积极缴纳罚金,可以从轻处罚。法庭当庭进行宣判,三被告人均当庭表示对裁判结果无异议,服从判决。上述3案从立案到判决结案,仅历时7天,大大提高了审判效率。

     近年来,我院按照上级法院要求,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和轻微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依法简化庭审程序,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将办案人员从繁杂的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从而将更多精力用于办好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真正实现“简案快审、难案精审”,节省司法办案资源的同时,也大大提高了司法办案效率。今后,我院将继续推进认罪认罚案件和速裁程序案件适用,完善工作机制,将司法改革措施落到实处,不断提升审判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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