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盛圆 严俊)近日,曾都区法院少审庭在审理几起危险驾驶案件时,发现不少老年人醉酒后驾驶摩托车的情形。在随州很多地区,不少群众认为醉酒驾驶四轮小轿车,才会构成危险驾驶罪。而对于醉酒驾驶摩托车,则概念模糊,甚至往往在受到刑事处罚后才追悔莫及。法庭审理过程中,大部分被告人均提出由于自身法律意识淡薄,不知道喝酒后骑行摩托车也可能构成犯罪。
那么,对于醉酒驾驶摩托车,法律是如何规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机动车是指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据此,摩托车也属于机动车范畴,醉酒驾驶摩托车也构成危险驾驶罪,会受到刑事处罚。
走亲访友时,有时难免会饮酒,老年人法律意识淡薄,醉酒驾驶的事情时有发生。“要知亲恩,看你儿郎;要求子顺,先孝爹娘。”作为子女的年轻人,应以此话为警句,时刻提醒自己。孝敬父母,除了关心父母的饮食起居,也要时刻提醒父母注意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