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开庭常态化 全力化解人案矛盾

2017-11-07 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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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开庭。”11月2日上午九时许,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在我院城区法庭内响起,由我院院长严贤超担任审判长审理的吉林某运输有限公司诉随州某专用汽车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一审开庭。这是严院长继10月27日开庭审理沈某诈骗案后再一次开庭。在严院长的带头示范下,我院其他副院长、庭长也纷纷走上审判席开庭审理案件,掀起了院庭长带头审理案件的新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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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前,严院长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情,确定庭审重点,制定庭审计划。庭审中,严院长主持整个庭审过程,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张驰有度,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环节环环相扣,有序推进。庭审中原被告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

院庭长带头办案是我院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机制改革,落实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化解案多人少矛盾的重要举措。我院将入额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明确办案范围、办案数量,使入额院庭长回归了法官身份。他们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及新类型案件,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了全院干警的工作热情,有效提升了案件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