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内设机构
1.办公室(研究室、督察室)
2.政治处(内设干部科、宣教科和老干科)
3.立案庭
4.刑事审判第一庭
5.刑事审判第二庭
6.少年刑事审判庭
7.民事审判第一庭
8.民事审判第二庭
9.民事审判第三庭(破产案件办公室)
10.行政审判庭
11.审判监督庭
12.案件质量管理办公室
13.执行局(副科级,内设执行第一庭、执行第二庭和综合科)
14.监察室
15.司法警察大队
16.司法技术科
17.司法行政管理科
二.派出机构
1.何店人民法庭
2.淅河人民法庭
3.城区人民法庭
4.南郊人民法庭
5.北郊人民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