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担道义 躬身做公仆

2014-05-06 16:06
来源: 政治处
浏览: 2914作者: 盛园

                     

  甘雯同志,男,1974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曾都区人民法院何店人民法庭庭长。在他从事法院工作21年中,他始终牢固树立“公平正义、执法为民”的工作理念,忠实履行其作为人民法官的职责。他是乡村司法工作的践行者和传播者,是老百姓眼中的好法官,干警心中的好庭长。

扎根基层 忘我工作 舍小家为大家

2004年,已经30岁的他,尚未成家,正在热恋之中。根据院党组有计划的安排年轻干警下基层锻炼的要求,他被列入当年的下基层锻炼对象之一,而且是到离市区近百公里的万和法庭工作。作为30岁的大龄青年,父母本就对他的终身大事着急,好不容易处好对象,却要到偏远的法庭工作,担心他的终身大事受到影响,非常不愿意。恋人得知到他要到近百公里外的山区法庭工作,也是一脸的不高兴,噘起了小嘴。他劝了父母劝恋人,最后做通父母和恋人的工作,按时到万和法庭报到。

2009年,县区分家后,院里年轻力壮的干警大多数分到随县法院,留在区法院的干警要么年纪较大,要么没有审判资格。院党组做工作要他再次到法庭工作。当时,女儿刚刚牙牙学语,父母年迈多病。怎么办?他思虑再三,还是以大局为重,没有向党组叫困难,服从组织安排,欣然到法庭工作。

为了工作,他舍小家为大家。2012年父亲因病住院,他在外地执行案件,未能及时赶回,亲戚朋友对他多有埋怨和指责。在工作中,他经常是天露晨曦下乡,披星戴月归家,早上女儿还在睡梦中离家,晚上回来时女儿已经进入梦乡。年幼的女儿只能由妻子一人照顾,从幼儿园到小学二年级,没有接送过女儿一次,没有去开过一次家长会。当别人问起子女读书情况时,除了学校名称之外,班级、任课老师一概不知。

为了不让老百姓多跑路,他坚持下乡办案,辖区乡镇的每一个村都留下了他的足迹。执法担道义、躬身做公仆已成为他的铮铮誓言,一切为了群众已化作他的自觉行动。

2008年担任何店法庭庭长之初,在面临人员缺乏,历史积案众多的困境下,为了尽快扭转法庭工作被动的局面,他把整个身心都投入到工作中。他坚持工作上比别人快一步,生活上比别人慢半拍。

在他的带领下,法庭的工作步入良性循环。近三年来何店法庭年平均结案率达到97%以上,调解撤诉率达到86%以上。同时依托村镇基层组织,三年来共调处民间纠纷1260余件,大量社会矛盾得以妥善化解,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热心调解 情系和谐 不断改进工作方法

法庭受理的案件,大多是民商事纠纷。解决矛盾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加大司法调解的力度,最大限度地做到案结事了。他常说“调解可以促使纠纷双方互谅互让,握手言和,最大限度维护社会稳定”。在审判实践中,他把调解作为维护基层稳定、促进乡村和谐的一个重要手段运用得灵活自如。

在办案中他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原则,把调解工作贯穿办案全过程。通过办案,既解开当事人之间的“法结”,又解开当事人之间的“心结”。在调解时“站好位”,不偏不倚;“把好脉”,抓准矛盾点;“开好方”,提出可行方案;“用好法”,辩法析理,依法调解。真正实现定纷止争、息诉罢访、案结事了。

并不是每一次调解都一帆风顺。然而不管调解难度多大,只要有调解的希望,他总是千方百计,不畏艰难,耐心细致地做工作。有时调解工作做一天没有结果,他不气馁,重新调整思路,寻找新的角度,再次进行调解。

洛阳镇村80岁的孤寡老人朱某,去年6月一天在路上行走时,为躲避同村青年李某快速驶来的摩托车,摔下山坡致使小腿骨折,扣去医保,还有7000多元的医疗费用需要支付,找李某索要赔偿的时候遭到拒绝,起诉到法院。法庭距离该村10余公里,到当事人家里还要步行3公里山间小道。甘雯同志接到案件后,考虑到原告年老体弱,行走不便,便冒着炎热,连续三天入户深入地了解情况。通过分析案情,分头做调解工作,在村支书的协助配合下,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2013年何店法庭所辖何店、洛阳两个乡镇被授予“三无”乡镇(无进京非访、无越级集体上访、无群体性事件),法庭的接访和调解工作,功不可没。

创新举措 服务群众 做群众的贴心法官

老百姓打官司,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诉讼困难,便是如何打官司,能否打得起官司,可否打赢官司以及打赢了官司能否执行的问题。这些问题常常在他头脑中思考,为此,他制定了一系列的便民措施。

一是实行立案、导诉、法律咨询、指导举证等一站式服务,让当事人少跑一趟路、少误一个工、少花一分钱,尽快办理咨询、立案、申请执行等事宜;二是认真落实巡回审判制度。法庭在2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办案点,形成以巡回审判点为中心,以乡镇为依托,以村户为辐射点的巡回办案网络,开通了“诉讼直通车”,确保就地受理、就地开庭、就地审理、就地调判、就地送达,做到了立案到农家,调解纠纷到农家。

在案件执行上,他与各乡镇法庭、院执行局形成执行合力。同时,他注重与辖区乡镇党政和村民委员会联系,积极为案件顺利执行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清正廉洁 两袖清风 保持党员清廉品格

甘雯同志是随州土生土长的人,亲戚朋友熟人多。一个案子起诉到法庭后,当事人总能通过七拐八弯的关系找他说情、送礼。说情送礼者中有的是自己的至亲,有的是老同学、老同事等等。可以说每审理一件案子都要经受一次人情、权力、金钱的考验。但是他恪守实事求是、依法办案、刚正不阿、执法如山的司法理念,在办案中不为情所困、不为权所屈、不为钱所惑。

在审理赵某诉莫某故意伤害附带民事赔偿一案,自诉人指控被告人将他从二楼楼面推倒跌地致伤,被告人则认为是自诉人不慎往后退踏空跌地受伤。在庭审中,双方都证据不足,为此,争议激烈,情绪对立。被告人的父亲是位退职的村干部,在基层调处时,群众就认为镇村干部偏袒被告方,反响强烈。当时有人预言法庭也会偏袒被告方。审理过程中,被告人的父亲托人找庭长说情送礼,并许诺事后将予以重谢。但这些都被他严辞拒绝。开庭那天,他只用一上午时间就说服了当事人,促使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结案后,当地群众都认为他是非分明,不循私情。

二十一年来,他经手办理案件1700余件,所审案件中无一上访、缠诉,真正达到了服判息诉的效果,没有一个当事人反映他执法不廉、执法不公。

一分耕耘,一份收获。他多次被评为市、区政法工作先进个人,市、区法院优秀工作者、调解能手。个人被省高院记二等功1次,所在法庭被省高院评选为“争先创优先进法庭”,被市中院记“集体三等功”1次。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不管再苦再累,他从无怨言。二十一年的法院工作,甘雯同志扎根基层,用青春和汗水,谱写了一曲为民司法的和谐乐章。他用自己的无私奉献和爱民情怀诠释了人民法官为人民的真正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