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管委会党(工)委,区人武部党委,区委各部委,区级国家机关各办局(总公司)党委(党组、总支),各人民团体党组(支部):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新时代党建引领加强基层社会治理的意见>等5个文件的通知》(鄂办发〔2020〕10号)及《湖北省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实施办法》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我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巩固拓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以创新社会治理、加强基层建设为主线,深化“双报到、双报告”制度,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常态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不断巩固党在城市的执政基础。
二、参与范围及报到时间要求
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的党员干部范围为:全区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在职党员干部。
8月底前,所有在职党员干部主动到居住地社区,向社区党组织提供所属党组织、个人特长爱好、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完成报到后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报备。
三、实施方式
在职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后,在社区党组织统一组织下,利用业余时间参与社区工作,每年至少参加5次(不少于20小时)社区志愿服务活动或者社区党组织指派的其他活动。(今年参加活动不少于3次,时长不少于12小时)。
四、工作要求
1.要加强组织领导。全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在职党员到居住地报到工作,认真组织、及时督促本单位在职党员到居住地社区报到,确保本单位所有在职党员全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
2.要注重统筹协调。各街道、管委会党工委要加强对本辖区内各个社区居住地党员报到工作的管理和指导,确保各个社区有专人做好在职党员报到登记工作。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社区实际按需设岗定责,分类设置服务项目及服务岗位,方便党员领岗履责。履行监管职责,掌握在职党员在社区表现情况,协助单位党组织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社区党组织要注重统筹,整合在职党员干部、志愿者等各类下沉社区的力量,组建志愿服务队、突击队,平时服务,及时应急,根据需要组建临时党组织,组织居住地党员开展好各类志愿服务活动。
3.要切实发挥作用。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党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自身兴趣、特长、能力、条件,到社区报到为群众服务,认领社区需要的服务岗位,承担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开展党员志愿服务、收集反映社情民意、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等社区党组织分派的各项工作任务。
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党组织分别建立在职党员报到情况台账,掌握在职党员基本情况。要将本单位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与年度考核、民主评议党员结合起来,对报到不积极、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在、群众有意见的在职党员,要及时提醒、批评教育、限期整改。
附件1:曾都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下沉居住地社区报单
附件3:(XX单位)党员干部到居住地社区报到情况表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组织部 中共随州市曾都区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20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