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大富同志下挂我院代职执行局局长期间工作纪实

2015-02-07 10:43
来源: 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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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执行难”虽不至“难于上青天”,却亦让法院困扰,令社会关注多年。可以说,“执行难”是当前社会转型期间各类社会矛盾在国家解纷机制中的最后“沉淀”,但这并不能成为拥有最终裁判权的人民法院“执行不能”的借口。汪大富同志下挂我院代职执行局局长三个月期间,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题,开展创造性工作,巧妙部署执行方案,克服重重困难,采取多种执行措施,加大执行力度,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在“快办案、办好案”的基础上解决了许多执行难题,有力保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受到了执行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2014年11月,经市中院党组研究决定,汪大富同志到我院挂职锻炼三个月,并代为履行执行局长职责,履职期间取得了可喜可贺的成绩:政治思想更加敏锐、司法能力倍感加强、综合素质有效提升、廉政纪律紧绷不懈,尤其是执行法律知识有了新的收获。

一、精诚团结,开创执行工作新业绩

在我院党组的指导和全体同事的支持下,汪大富同志以“一个会议”(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为锲机,号召执行局全体干警“二要”(要适应上级要求、要回应群众诉求)、并提出“三个建议”(思想更加解放、行动更加缜密、方法更加科学)、“四个措施”(查封冻结扣押财产强制一批、罚款制裁拘留一批、公布“黑名单”一批、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刑罚一批),以被执行人履行能力按长期、中期、短期目标规划执行结案。我院执行局如期完成最高院下达的40%的执结指标,共结案693件(含终本程序)。涉民生专项执行活动执行款共计815万元;还督促落实司法救助政策给予生活困难的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金13.2万元;另涉金融专项活动,执行三案6批专项拍卖,收取拍卖标的物款200万元。具体主要体现为以下“四新”:

(一)交心掏心,全局干警心向一处使,执行氛围展现新气象。汪大富同志报到后,经钱局长介绍,与执行局全体同事见了面,鉴于执行局主要办案人员大多是将近50岁的同志,为拉近与同事们的距离,该同志有意借机去每一位干警的办公室借案说事,借事说法,借说法形成同感、共识。“局长”亦不再是“局长”,桥梁的两头和中间溢满的是兄弟情谊,执行局全体干警精神焕发,同唱一首歌,同过“执行桥”。

(二)打破心理堡垒,执行局内各单位既分工又协作,执行行动展现新面貌。通过汪大富同志与干警的交心、谈心,我院执行局内各单位步调一致、通力协作,执行工作一盘棋。综合科在集中执行一批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时苦于人员不足,执行一庭派车又派人,执行二庭增加人手,其他行政事务人员也积极参加,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较短的时间完成了任务,“(人)(行动)(效果)(经济)”。

(三)主动出击,执行能动,执行效果展现新特征。执行一庭在负责一件排除妨害案时,被执行人多年将械具堆放在公共楼道,既影响通行,又存在火灾隐患,还声称“即使把他拘留了也不搬”。在汪大富同志的指导下,庭长罗立付制订执行预案,联络组织执行庭、综合科人员并向法警大队请求支援,同时邀请公证人员和社区干部到场予以监督,该案在30分钟内顺利执行,排除了妨害,深受人民群众的好评;执行二庭负责的一起交通赔偿案中,因被执行人失联,虽然申请执行人一方理解执行法官的难处,但七年多无结果,终究不好面对人民群众。我院干警打听到被执行人可能在十堰等地打工后,汪大富同志亲自带领执行干警魏元丰、郭建新二人远赴十堰,以(居住)证查人,后辗转陕西省内多县市终于将被执行人查获并带回随州,但被执行人以收废品为生,收入有限致不能及时完全履行。面临执行僵局,他又带领执行干警联系上村干部,通过协调,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并及时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领到“难”得的执行款准备送锦旗和请吃时,汪大富同志婉拒并说道:“这么多年才执行,怎么好意思呢!”。

(四)大胆尝试“黑名单”,积极探索新方法,执行权威凸现新支点。阳光执行是最好的执行艺术,在执行公开活动中,汪大富同志带领执行局全体干警积极“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运用新的执行方法解决老问题。运用“黑名单”执行威慑,是大家一直想但又有所顾虑的,面对每天来催执的当事人,看着他们忧愁和焦急的面容,汪大富同志深知不把这些“老赖”上了“黑名单”,大家都睡不了安稳觉。经与全局干警沟通取得共识后,汪大富同志及时向院党组汇报,并取得了党组的支持。在119名“黑名单”公诸随州日报后,与金融机构有业务联系的被执行人“上门”了;要“飞行”和乘坐高铁等商务活动的白领人士“上门”了;在失联后至异地成功置业的土豪“上门”了;一批“老赖”主动“自首”交了债务本金,并外加滞纳金。其中有一名被执行人叹曰“法院原来这么狠!”

二、警钟长鸣,安全保卫无纰漏,法警轮训夺头名。

“覆水难收”,“安全保卫来不得半点马虎,没有后悔药”,“民事案件判错了还可以再审,安全事故发生了可没有再审”。在指导法警队的工作中,汪大富同志与大队长甘清家及干警们多次沟通并达成了共识:除履行刑事值庭、机关安保外,法警队还需积极协助诉讼保全执行、执行局强制执行。在该同志的指导下,法警队均较好地完成了工作任务。

为提升战斗力,在确保机关安全的前提下,汪大富同志亲自从法警大队抽调干警赴封江警察训练基地参加中院法警支队组织的冬训。在四列法警队伍中,我院法警大队参训人员最多,纪律保持最好,队列走的最整齐。此次训练,我院法警大队取得了总分第一名的好成绩,受到了中院领导和本院党组的嘉奖。

三、实现“两个转变”,迅速融入新家庭。

下派锻炼伊始,汪大富同志也有自己的顾虑:执行工作责任光荣,但同时压力巨大,要负责兑现“法律白条”;执行干警(含法庭)年龄参次不齐,思想难以统一。但中院党组选派他到基层锻炼,他知道自己唯有全力以赴、取得成绩,才能不辜负中院党组对他的信任。为此,汪大富同志时刻牢记中院领导对他寄予的殷切希望和嘱咐:“说老实话、做诚实人、办本分事、珍惜机遇、全力工作、主动融入环境。”在新的岗位上,他努力实现了工作角色的“两个转变”:一是实现了从中院到基层法院下派锻炼学习的角色转变。基层法院面临的工作压力大,如何平衡,对他来说是一个巨大的挑战。他深知唯有“谦虚、谦虚、再谦虚”,通过虚心学习,全力投入,苦练意志,勉有所为,才能取得好成绩;二是实现了从中层干部至院领导的角色转变。在中级法院汪大富同志担任着立案庭庭长,作为中层干部,接触的人和事有限、“面小”。到我院挂职锻炼,分管执行和法警工作,分管的工作更多、面更广。

戮力破解“执行难”,坚决撕掉“法律白条”,一定要改变社会对执行工作的有色看法,重塑执行工作的公信,这就是汪大富同志在执行工作上立下的誓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