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啊,我怎么看到我的身份信息公布在公交站牌的公告栏里啊?丢脸死了啊,你们快把我撤下来。”“那是因为你没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被我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进行公布,如果你履行了义务,我们将会把你撤下”“那好的,我马上过来履行”,以上对话发生在我院2017年12月3日在辖区内公开公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之后,失信被执行人主动要求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为响应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我院积极采取多种措施应对执行难,其中之一就是用足用强信用惩戒。在我院,被执行人没有履行生效法律确定的义务并躲避法院的依法执行,我院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其信息发送到铁路、银行、工商等多个职能部们,由全社会对失信被执行人形成全方位的信用惩戒。在执行中,考虑到本地“老赖”大多在乎面子的情形,我院特地与本地媒体运营商进行合作,将“老赖”的身份信息及照片公布在辖区闹市区公交站牌公告栏内。被执行人朱某某、被执行人刘某某在看到我院的公布信息后即与承办人进行联系,主动要求履行义务,请求法院将其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上撤下,取得较好的反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