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司法改革步伐,规范案件流程管理,实现立案阶段的公开、公平、高效,我院实行了系统自动分案。
系统自动分案是指案件立案后,由电脑分案系统区分案由,根据法官办案指标和未结案件数,自动计算法官工作量,由系统直接随机分到案件承办法官。系统自动选择案件承办法官,结束了该院手工分案的传统,避免了“定人办案”“点案承办”等人为因素影响,从而从源头上杜绝了“人情案”“关系案”的发生。系统自动分案极大缩短了分案时间,提高了效率。
在自动随机分案前,我院做了大量先期工作。首先,参考历年受理案件数量,根据上级法院确定的院、庭长、一般法官等不同的办案比例,制定了法官办案指标分配方案,科学预设了每名法官的工作量;组织干警到其他法院进行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调整系统后台设置后,7月9日自动分案系统正式投入使用,使用一周以来,系统运行稳定,已自动分案100余件。
新的工作机制实行后,我院将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根据系统试运行情况实时优化,及时解决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操作规程,不断完善分案流程,以达到科学配置司法资源、进一步提高立案质量和效率的目的,为依法公正审判走好“第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