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第四检查组到我院开展数据质量专项检查工作

2017-08-01 15:19
作者: 任丹 裴翠    浏览: 814

screen22.jpg 

2017年7月28日上午,省高院数据质量第四检查组田玉梅、杨志兰、王晓东、刘童玲、高策一行5人来到我院,就数据质量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召开座谈会。市中院审管办主任张怀庆及相关工作人员陪同参加。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严贤超,党组成员、副院长刘琦及审管办相关人员参加座谈并听取了检查组意见反馈。

座谈会上,严院长对省高院第四检查组来我院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向检查组介绍了我院审判管理工作基本情况。刘院长向省高院第四检查组就我院数据质量管理制度建设、软硬件建设、司法统计系统15法标升级、数据质量现状及管控等情况作了汇报。检查组成员就数据质量把控、数字法院系统的管理与使用、审管办与业务庭之间交流互动的方式方法、审判团队的配置与分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探讨。随后,检查组抽取了我院民事、刑事案件纸质卷宗共30卷,现场逐一将案件纸质卷宗与数字法院系统内的案件基本信息进行对比,对数据质量进行仔细检查,查看案件信息录入是否准确、真实、及时、完整。

在随后的意见反馈会上,检查组对我院案件信息管理及信息录入的完整性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我院在数据质量管控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同时,指出多数案件普遍存在开庭时间、结案日期、生效日期等时间节点与纸质卷宗不一致、案件标的额未规范录入等共性问题。并就如何规范案件信息录入、填入数据的准确性、提高案件质效规范化管理等细节问题提出了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反馈意见后,严院长表示,我院党组高度重视数据质量管理工作,将认真对照工作中的各个环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着力改善数据质量短板,切实把检查组的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并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总结经验,狠抓案件质量和案件信息录入工作,不断改进和完善数据质量管理,用及时、准确、完整的案件信息形成我院审判质效评估数据,促使案件数据质量录入工作进一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