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廉洁过节工作要求,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区《实施细则》,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2月9日,曾都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签订廉洁过节承诺书。
一、不借节日之机突击花钱和滥发钱物;
二、不用公款吃喝、相互宴请和超标准接待,不参与公款娱乐活动;
三、不接受服务对象、管理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和有价证券;
四、不公车私用或擅自驾驶公车警车;
五、不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和违规活动。
党组书记、院长李伟业在年终召开的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会议上要求党组一班子人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正确行使手中权力,一如既往地做到清正廉洁,自觉地与各种腐败现象作斗争,有效地防止司法腐败,使曾都区法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再迈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