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积极推进车改

2016-03-31 08:47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庹科    浏览: 488

为严格落实曾都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根据省、市、区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文件的总体要求,我院结合单位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开展公务用车改革工作,取得显著成果。目前,我院按车改规定保留执法执勤用车13台、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台、离退休老干部用车1台,其余7台公务用车按相关规定已予以封存并移交,对部分司乘人员进行了内部转岗。

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我院在接到区公务用车改革方案后,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我院公车改革问题,院党组充分认识实行公务用车改革的重大意义,在公车改革上统一了思想。并先后召开党组会和全体司勤人员会议,对公车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进行了强调,落实了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

二是完善制度、健全机制。我院联系工作实际,进一步提高车辆管理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从车辆管理制度入手,制定《曾都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对车辆使用管理、维修以及驾驶员管理等都进行了补充和修改,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制度中规范了对公务用车的调配使用、日常管理、维修办法和用车审批程序等,落实工作时间公务车辆必须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并实行定点保险、定点加油和定点维修的“三定”举措。

三是加强督查、接受监督。我院认真抓好公务用车改革后的监管环节,制定各项公务用车相关责任制度。车辆管理由院办和纪检监察部门对公务车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干警安全文明行车。

由于车改配套的相关措施细致有效进行,我院现保留的17台车辆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正常运转、司勤人员人心稳定、公车改革顺利实施,案件收结案以及质效指标稳中有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