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都法院:打造“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快车道

2024-08-02 10:38
来源: 曾都法院
    浏览: 181

为规范实施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群众诉讼成本,促进诉前调解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办案质效,曾都区人民法院制定出台了《关于开展诉前鉴定与诉前调解相衔接的工作方案》,并予以贯彻落实。

图片1.png

2022年4月,丁某某因腹部疼痛在随州市某医院进行诊断治疗,随州市某医院将其诊断为“子宫腺肌症并腺肌瘤”后为其进行手术,术后腰背部疼痛后,又被另一家医院诊断为肠梗阻。丁某某遂以医疗损害纠纷将随州市某医院诉至曾都区人民法院。

曾都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在收到纠纷材料后,考虑到鉴定结论对后续案件审理十分关键,为了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在向双方解释“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衔接机制的优势,并征得双方的同意后,曾都区人民法院立即启动诉前鉴定,委托鉴定机构对随州市某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原因力大小、伤残等级评定等进行鉴定。

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果后,曾都区法院诉前调解团队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向双方分析利弊、耐心调解后,双方均同意调解。

随后曾都区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趁热打铁,迅速启动“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机制,将双方的调解协议制作成民事调解书,为当事人兑现权益提供司法保障。



本案中,曾都区人民法院通过“诉前调解+诉前鉴定”、“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模式,实现多机制共同发力,既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同时大大缩短办案时长,促进纠纷源头高效化解,营造双赢多赢共赢的良好格局。

 

 

                                    曾都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四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