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信访事项受理范围告知

2013-12-19 1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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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二)对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或者举报;

(三)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告诉或者申诉;

(四)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以及执行案件的申诉;

(五)其他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