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改新动向:

我院“三大中心”建设工作启动

2016-09-08 16:15
来源: 立案庭
作者: 李俊恒    浏览: 557

我院在立案登记制施行后案件加倍增长、案多人少矛盾异常突出的背景下,不断探索多元化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积极向司改试点法院学习好的经验和做法,整合诉讼服务资源,打造阳光、便民的诉讼服务中心,启动了曾都区人民法院“三大中心”建设工作即“诉讼事务中心、诉前调解中心、速裁中心”。

为了让办案法官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全身心投入审判工作,我院成立了诉讼事务中心,从业务部门挑选六名素质过硬、熟悉本区域情况的干警组成两个送达组,配备两台车辆、执法记录仪等相关办公设备,负责机关民商事文书的送达工作。送达组将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最合理的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切实解决“送达难”问题。

为切实减少群众诉累,和谐化解矛盾纠纷,缓解法院案件激增的压力,从源头上减少案件,我院成立了诉前调解中心,聘请了2名业务知识熟练、调解经验丰富、善于做群众工作、身体健康力行的退休老干部负责诉前调解工作。该中心在成立当日就受理3起纠纷,在调解员的耐心倾听、细致调解下,制作调解书一份、达成协议一件,还有一件离婚案件的原告放弃了离婚请求。

为了快速化解矛盾纠纷,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又有效缓解审判执行压力,提高审判质效,中院支持我院成立速裁中心,将“试水”速裁程序,对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之诉,且标的额为湖北省上年度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三十以下的民事案件直接由立案庭转速裁中心审理,实行一审终审。速裁将采取即收即调化、调解预约化、审案简易化、服务综合化的“四化”工作方式,并实现“四快”即立案快、送达快、审理快、结案快,使调解速裁“小程序”发挥 “大作用”。

“三大中心”将紧紧围绕全面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便民利民、法治保障”的现代纠纷解决理念,优化内外资源配置,有效化解各类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促进公平正义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