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技术辅助工作 为审判执行助力

2015-07-03 10:50
来源: 司法技术科
作者: 齐兴全、周阳    浏览: 1037

随着社会纠纷的多元化,在民商事案件中,当事各方对司法鉴定的需求日益扩大,针对这一情况,今年以来我院司法技术科积极拓宽鉴定范围,采取有效措施,善用鉴定手段,助力审执工作,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严把时间节点确保优质高效

进一步规范对外委托司法辅助工作流程,把好审查关、委托关、交接关,严格操作程序,完善对外委托管理制度,设置委托期限,对司法鉴定从受理之日起在15日内出具司法鉴定文书;复杂、疑难案件的鉴定时间确需延长的,经征得委托人同意,可适当延长,延长期不超过60日。对鉴定时间节点严格把控,确保了对外委托鉴定工作优质、高效开展。

变被动为主动为追求效率

变司法鉴定坐等移送后审查为提前介入全程审查,在办案人员咨询鉴定准备事项时,司法技术人员提前审查鉴定材料是否齐全、鉴定目的是否明确有效。告知当事人鉴定解决问题的范围、鉴定机构的选择以及听证等事项,使当事人、合议庭正确决定是否启动鉴定程序,以缩短鉴定审查时间,杜绝不必要的鉴定;其次,重视与鉴定机构协商鉴定时间,把握和督促鉴定全过程,做到在公正、科学的前提下追求效率;再次,在送达鉴定书时向合议庭、当事人释明鉴定结论的技术含义,以及与鉴定材料的逻辑证明关系,减少当事人的合理怀疑和不必要的重新鉴定申请,为合议庭正确启动重新鉴定提供支持。

巧用司法鉴定破解案件难点

近日,我院受理了邹某诉随州市农商行淅河支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农商行在租赁邹某房屋时进行了装修改造,期间邹某的房屋受损。此案案情复杂,装修改造是否和房屋损坏有因果关系、损坏程度如何认定等都成为双方争议焦点和审判疑难点。经我院依法委托襄阳汉江建设工程质量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该房的损坏程度为B级,与装修改造有因果关系,顺利破解了案情难点,目前此案已经协商赔偿到位。

善用司法鉴定挽回当事人损失

在我院受理的一起民事纠纷案中,邹某、黄某等在使用日照市立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生产的微耕机进行耕作时,被该机打伤致残,邹某等和立盈公司对其受伤是由于操作机械不当还是因产品设计缺陷存在较大争议。邹某等将立盈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诉至法院,我院依法委托鉴定机构鉴定,鉴定结论认定该产品存在危及人身安全的设计缺陷,此鉴定促成当事方依法赔付了受害人的相关损失。

人性化操作维护当事人权益

我院受理的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中,当事人因交通事故造成一级伤残、一级护理,需要委托相关的鉴定机构对其伤情及辅助器具费用进行鉴定,考虑伤者不能到场参加鉴定,我院司法技术科特申请相关鉴定机构到(随州)伤者家里进行鉴定。一起合同纠纷案件中当事人陈某在襄阳监狱服刑,由于该案审理完毕进入执行程序中,其所有的房屋需进行评估、拍卖程序,考虑到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我院技术科根据鉴定程序先后几次到襄阳监狱当面向陈某送达相关鉴定文书,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力。

2015年以来,我院司法技术科已经先后对外委托评估、鉴定、拍卖、提供技术咨询案件80余起,分别到广州、河南、襄阳、荆门、武汉等地及市内直接参与监督二十余起疑难案件鉴定,实现了件件无超期、无违规、无投诉,有力地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审判执行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