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支招:解决矛盾不一定靠打官司

2013-11-08 07:53
作者: 苇 叶    浏览: 852

人生在世,难免与他人发生矛盾与纠纷,绝大多数矛盾与纠纷都是当事人之间自行消化处理的,只有极少数比较尖锐的矛盾与纠纷才需要借助于外力来解决。而借助外力解决矛盾纠纷的方式有很多,诉讼并不是解决矛盾纠纷的唯一手段,一般也不是最优选择。    

首先,诉讼会耗费您的宝贵时间。诉讼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最后手段,为了确保矛盾纠纷能够得到尽可能的公正解决,法律规定了比较繁杂的程序,因此,诉讼是一种最耗费时间的纠纷解决模式,一审、二审,再审,每一审判程序都有严格的程序性规定,一场官司打下来,一年半载难有结果是有可能的,不是法官工作效率不高(他们很多时候在加班加点),而是诉讼有着严格的程序规定,一环扣一环,少了某个必要的环节就是程序违法,有可能导致案件重审,耗费的时间将更多。    

其次,您不一定就会赢,哪怕您认为真理掌握在您手中。打官司很大程度上打的是证据,如果您在矛盾纠纷发生之前不注意保留证据的话,也可能会造成“有理输官司”的结果;特别是法律规定了诉讼时效,如果没有法定事由超过规定的诉讼时效,即便您主张的事实千真万确,我们也爱莫能助,因为此时您的权利已经不受法律保护。如果官司输了,您就要承担败诉的全部结果。    

第三,打官司有损您的健康。打官司绝对不是一件愉快的事,能够心平气和地打官司的人极为少见。那么,试想想,在旷日持久的诉讼中,您的不良情绪对您的身体造成了怎样的损害?身体健康是1,其他的任何身外之物都是0,失去了1,再多的0有什么意义?    

第四,即使证据对您有利,还得提醒您的是,诉讼很“烧钱”。起诉一立案,没有特殊情形,您得预交诉讼费;在诉讼过程中;如果需要鉴定,还要垫付鉴定费;当事人如果下落不明,一般需要两次报纸公告(需时120天),无论官司输赢,这钱需要您垫付;诉讼是一件需要技术的活儿,可能您还需要律师,律师代理费远远要超过诉讼费,而且绝大多数情况下这项费用得由您自己承担。    

最后还得提醒您的是,即使您打赢了官司,但不等于您能立即实现自己的权利,在当前的环境下,相当部分的判决最后还需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因为许多义务人抱着能拖则拖,拖一天算一天的心态,不会主动履行法院的判决。在当前我国征信体系和财产申报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的今天,执行难的问题直到现在还无法完全破解。即使强制执行,您也不一定能完全实现自己的权利。    

因此,我们建议您在提起诉讼前,不妨考虑一下“调解”这种柔性的纠纷解决模式。调解省时、省钱、省力,几乎不伤和气,既能维护自己的权利,又能保持和谐幸福的生活和健康的身体。曾都区实行“三调联动”,即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大调解方式实行整体联动,极大地方便发生矛盾纠纷的当事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      

或许您会担心调解不成功怎么办?我们想告诉您的是:调解绝不会影响您的诉权,调解失败了,如果您还想打官司的话,尽管上法院好了,因为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调解启动的同时也意味着诉讼时效的中断,您不用担心诉讼时效。    

也许您还会想,就是达成了调解协议,对方不履行或者反悔怎么办?不用担心,法律规定了“司法确认”制度,调解达成协议后,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予以确认,经过法院确认的调解协议,对双方都具有法律拘束力,承担义务的一方不自动履行,享有权利的一方可以直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而享有权利的一方也不能随便予以反悔。    

说一千道一万,我们想要告诉您的是:启动诉讼程序之前,试试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坐下来与对方心平气和地谈谈,没坏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