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谁、为了谁、依靠谁,对这个问题,每个人给出的答案不同,理解不同,从我自身出发,结合来法院工作的经历和感受,我给了自己以下三个答案。
首先,我是“谁”,我是一名政法干警。那么我的本职工作体现在什么地方?在于接待当事人,在于给当事人解决法律问题,在于给予他们公平与正义的审判。我也时常问我自己,是否有能力去办好一件案子,能否在案件的具体程序上不出错。在真正接触案件之前,我对自己的回答是也许可以,应该没问题。当我到何店法庭工作了一个多月后,我发现对于这个问题,现实的答案是否定的。面对很多问题,我时常会不知所措,我不知道在送达时应该准备哪些材料,不知道交通事故保险赔偿适用的法律条款,也不知道如何平复离婚案件当事人激动的情绪,在面临很多问题时,我不知所措,我发觉自己的知识太少。古语云,知耻而后勇,在明白自己的不足时,我知道自己要抓紧时间去学习,去了解法律,去实际运用法律,在为当事人解决纠纷时做到心中有数,不怯场。我在想,为群众服务,我得先练好服务的技能,向同事学习、向书本学习,学习调解技巧、学习法律知识,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才能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其次,为了“谁”,为了每一名案件当事人。不管是原告还是被告,在法律人的眼中不应该有偏见,案件事实的是非对错需要我们去辩法析理,我们的工作是要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公平与正义,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我们的职责是提供司法服务,人们常说,有心才能做好服务,才能发自内心的去为人民群众服务。那么如何保持最初进入法院的工作热情,一如既往的做好司法服务工作?现实的经历永远比书本上的理论来的更加迅猛、更加残酷,也更加真实、更加打动人心。我来法院工作已经大半年了,在与当事人的接触中,所见所思所想,很多都颠覆了我原有的认识,法院不是理想中威严而神圣的殿堂,更像是一个争吵不休的“战场”,当事人并非都是通情达理的,也有倒地撒泼打滚、无理取闹的。每次遇见这种场面,我的心情很复杂,可恨之人也有可怜之处,他们的行为是耍赖也是无奈。有纠纷找法院,人们只有在产生矛盾时才会来到法院,法院就好像社会的“出气筒”,各种社会问题成了法院问题,法院有些时候就如同救火队,为社会群众日益高涨的火气消暑降温。面对理想与现实的差距,我也曾困惑和动摇过。不久前,院里组织大家观看了《雷锋在1959》这部影片,雷锋深夜起床开推土机清理施工场地、赤脚在泥浆中和泥、用自己的被子抢救淋雨的水泥,雷锋是无私的,他的心中有一颗太阳,照亮了自己也照亮了别人。在家看中央一台播放的《焦裕禄》电视剧,看到焦裕禄深夜忍着胃痛工作,拿笔尖顶住自己的胃部来缓解疼痛。中央电视台记者柴静曾经采访过温家宝总理,“你的一生已经有过很多挫折,你靠什么来保持你年轻时候的情怀”?温总理讲道,有一年他去河北视察,没有走当地安排的路线,在路边发现了一个老农民,旁边放着一副棺材,就下车前去询问。那个老农民说因为太穷了,没钱治病,就把自己的棺材板拿出来卖,温总理给了他500元拿回家。温总理说“我讲这个故事给你听,是要告诉你,中国大地上的事情是无穷无尽的,不要在乎一时的得失,要执着”。对,要执着。我瞬间找到了自己坚持的理由,一个人在面对挫折、面对困难时,要不忘初衷,要有一颗执着的心。
最后,“依靠谁”,依靠人民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句话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一句最真实的话、最有用的一句话。试想没有群众支持,我们的工作如何开展,我们工作的直接对象就是群众,如果他们都不接受了,我们的工作又有什么意义,法律的社会效果又如何体现。可是很多时候,我们似乎在做着相反的事。我们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工作着,我们放不下架子去倒一杯水,叫一声“大叔、大妈”,我们也不明白他们来法院的忐忑、不安和焦虑。我们弄反了是谁依靠谁了,我们的态度也不是一个依靠的态度。对,不否认我们也有压力,堆积如山的案卷、当事人的不理解甚至谩骂,我们也是正常人,也有七情六欲,会哭会闹,会有情绪低落的时候,但我们从事政法干警这一职业,就注定我们要有更加严格的职业道德,就如同两个人吵架,各有各的理,要想和好如初,总有一个人是主动的、承受委屈的那一方,我们也应该是这样的一个人。群众对我们的工作不满意,产生了质疑和不信任的情绪,而我们被司法队伍中少数害群之马给连累了,觉得有委屈,不应该受到这样的评价和对待。当群众带着情绪来法院的时候,我们是否也要带着情绪去接待?我们应该怎么做?我们要用真诚的工作态度去融化误解和隔阂的冰川,将笑容和信任一起传递过去。放下架子,从小事做起。我理想的工作氛围是,用快乐的态度对待工作,在工作中收获快乐,真正的依靠,在于互相的理解和支持,这也是我正在做、正在追求的人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