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28日,一起因邻里纠纷引起的非正常死亡矛盾事件成功被我院北郊法庭庭长陈正彬调解,从而避免了一场更大悲剧的发生。
2015年5月25日上午八时许,曾都区北郊办事处孔家坡社区居民甘某(女,70岁)与同社区居民华某(男,65岁)因邻里琐事发生纠葛,双方在争执过程中发生肢体冲突,导致华某倒地身亡(死亡原因法医正在尸检)。
区公安分局北郊派出所在接警后迅速出警对该事件进行了初步调查,并将甘某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采取了刑事拘留措施。但北郊派出所的一系列措施未能让双方的矛盾得到缓和,双方亲属反而因死者的赔偿问题彼此产生了极大的不满情绪,受害人的家属甚至表示要将死者遗体抬至另一方家中闹丧。
北郊办事处党工委对这一情况非常重视,一方面向曾都区委政法委汇报,一方面于当天下午迅速组织北郊派出所、北郊法庭的相关工作人员参与这一事件的调解工作。考虑到矛盾如果不能得到及时有效解决,不但纠纷不断,还容易激化升级,影响社会稳定,所以法庭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建议进行诉前调解,切实解决双方矛盾纠纷。法庭工作人员来到当事人家中,实地查看了纠纷现场,及时召集双方亲属代表进行调解,平复双方情绪,并就本案涉及的法律向双方当事人进行耐心地解释,针对华某因非正常死亡产生的民事赔偿问题向双方家属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一一回答了涉及法律疑点及问题,明之以理、晓之以法。由于两方亲属对于民事赔偿的问题分歧较大,陈庭长与调解人员一直在现场调解至26日晚12点,两家人依然就赔偿问题僵持不下。27日上午,调解人员再次召集两家人进行调解,双方也再次发生激烈的争吵,眼看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陈庭长当机立断,决定采取联动调解、背靠背调解等方式做工作,以对受害者家属采取劝慰为主的方法,并在平复他们情绪的同时,向其讲解邻里关系的重要性及对方家庭的困难等情况;另一方面则向甘某一方的家属严肃告知甘某在这起事件中所负的刑事责任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并要求他们及时诚恳地作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及行动。
在北郊法庭法官及相关部门调解人员历时二天共同耐心细致的多轮调解工作下,双方亲属最终于5月27日就此次事件涉及的民事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由甘某亲属赔偿受害方经济损失35万元,当场支付23万元,余款12万元一星期内支付完毕,受害方家属也当场同意向甘某出具刑事谅解书。至此,这一非正常死亡事件引起的矛盾纠纷被成功化解,不但及时制止了闹丧事件的发生,修复了邻里关系,同时也维护了一方的社会稳定,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