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宋琼)报道:近日,曾都区法院行政审判庭成功调解了一件涉及刑满释放人员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案件,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好评。
据了解,徐某于1969年8月参加工作,1969年响应上山下乡号召到农村劳动,1971年招工到湖北齿轮厂工作,1985年涉案被判入狱,徐某刑满释放后即回武汉原藉居住。2013年4月,徐某退休年龄届满,多次到曾都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要求办理退休养老保险手续未果,遂于今年5月30日诉至曾都区法院,要求落实待遇。
鉴于此案案情复杂,加之当事人情绪激动并多次到有关部门信访,为防止激化矛盾,曾都区法院行政庭受案后,主动找到区有关部门做工作,反复释明相关法律规定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座谈沟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为徐某办理养老保障手续。至此,本案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