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闹市公布首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2016-11-02 09:29
来源: 办公室
作者: 庹科    浏览: 745

为促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我院决定自10月31日起,开始在辖区商业街繁华路段大型LED显示屏连续曝光“老赖”名单,名单显示失信被执行人的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等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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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的失信被执行人将被禁止部分高消费行为,包括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同时也限制其在金融机构贷款或办理信用卡。若失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不得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通过一系列限制措施让失信被执行人在社会上寸步难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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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最高法院周强院长提出的“用两到三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以来,我院切实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震慑效果,积极联动辖区宣传部门,分别在电视媒体、报纸、公众广场大型LED显示屏上公开连续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对辖区失信被执行人进行精准打击,并鼓励群众积极举报被执行人去向和财产状况,承诺为举报人保守秘密及根据申请人的意见对举报人予以适当奖励。通过曝光“老赖”的方式,营造全体社会成员共同参与的执行氛围,提高执行的影响力和威慑力,督促老赖履行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