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3日,我院依法裁定受理了湖北全力公司破产重整案,自收到湖北全力公司破产重整申请以来,院党组高度重视,本着围绕中心、着眼大局的理念,要求要谨慎处理,确保取得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高度重视,做好前期调查研究
全力公司向我院提交重整申请后,院党组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以分管民商事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冷明奎为带头人的专班,多次深入全力公司调查走访,与公司管理层沟通,分析研究该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向公司管理层讲述破产法的相关知识,并对递交破产申请后全力公司应做的职工维稳、对债权人的解释工作提出具体明确的要求,为法院裁定受理破产重整做好了充分的准备。
二、严格依法,裁定受理破产重整
全力公司现有职工1100余人,是国家工信部认定的首批铸造行业准入企业,被中国铸造协会评定为全国铸造行业十强企业,产品主要配套中国重汽、陕西重汽、上汽依维柯红岩、上汽通用五菱、江铃汽车、广东富华等公司,同时也批量出口美国、德国、英国、法国、意大利、印度等20多个国家和地区。全力公司生产设备先进,市场前景广阔,如果能够重整成功,对于维护地方经济发展、社会稳定意义重大,同时通过重整公司的品牌、企业文化、销售渠道等无形资产也将得以保持。法院经考察后认为全力公司符合重整条件,严格依法裁定受理湖北全力公司的破产重整申请。
三、积极主动向党委、政府汇报,科学谋划各项准备工作
债务人进入破产程序后,因涉及债权人、债务人、出资人、企业职工等众多当事人的利益,各方矛盾极为集中和突出,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影响社会稳定。我院收到全力公司破产申请后,多次向市中院、区委区政府汇报相关情况,并与市中院、区政府就维稳、管理人指定、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筹备等各方面准备工作多次沟通协调,达成共识,为最终顺利的进行裁定奠定了基础。
近年来,我院围绕区委中心工作,着力推进企业破产审判和资产重组盘活工作。通过积极向上级法院、党委政府汇报工作,成立专门协调小组,联合经信委、工业园等多部门形成合力,推进“僵尸企业”有序退出市场,确保为实现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效的司法服务和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