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机关作为执法司法的主力军、生力军,在优化发展环境工作中承担着重要职责,扮演着重要角色,特别是一线单位,每办理一个案子、每一次接待服务,都直接影响政法机关的形象,进而影响到当地经济发展环境。因此,各级政法机关必须要进一步转变作风,严肃工作纪律,迅速掀起新一轮“效能革命”和“问责风暴”,要认真落实全面依法治国新要求,创新理念、完善制度、加强监督,坚持不懈推进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政法领导干部要深刻懂得法律重在约束权力的道理,始终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自觉把执法为民的职业良知和秉公执法的法治精神统一起来,带头信仰法治、坚守法治,依法规范和约束执法司法权,决不能凌驾于国家法律之上、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决不能公器私用、谋取私利。
为提升政法服务的质量和效力,政法队伍应当做到以下几点:
1、要进一步加强执法监督,切实规范执法行为
将解决影响发展环境的执法问题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全面加强对基层政法单位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重点加强对执法司法权力比较集中的领域、岗位、环节的监督管理,推进服务性执法、规范化执法和柔性执法。
2、端正执法理念,改进执法作风
坚持公正执法、一心为民,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和群众观。坚持严格公正执法与积极主动服务相结合,坚持维护群众的长远利益、根本利益和现实利益、切身利益相统一,提高执法水平、执法质量。改进执法方式、执法作风,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坚持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相统一,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3、扎实推进公正廉洁执法
深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加强执法规范化、执法信息化建设,完善执法质量考评体系,强化执法管理。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问题,探索建立从根本上化解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质量。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对政法部门执法活动的监督职能,健全机制制度,强化监督措施,增强监督实效。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强化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热点岗位、关键环节的监督。加大执法公开力度,拓展社会监督渠道,积极回应新闻媒体、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关切,提高执法公信力和执法满意度。
5、打造与地区经济建设相适应的政法队伍
深入开展以“忠诚、为民、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政法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强化教育培训,完善规范联系群众、服务群众长效机制,提高政法队伍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能力。加大从严治警和从优待警力度,坚持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加强对政法干警的关心爱护,努力打造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党和人民充分信赖的政法队伍
6、践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和“护幼、容错、不赦罪”的建设性司法理念,是“服务发展、政法先行”活动核心要求。
在处理涉企案件时,政法机关将正确区分和把握法律的界限,慎用扣押、冻结、查封等强制措施,坚持做到“五个不、三个确保”:不轻易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采取强制措施、不轻易冻结账目和银行账号、不随意扣押资金、不泄露商业秘密、不发影响驰名商标和产品声誉的新闻报道,确保涉企单位生产销售渠道不受阻、资金流通和企业往来不间断、企业形象不受影响。
7、要深入推进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针对涉案财物查封扣押冻结不规范、同案不同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够等执法司法突出问题,一件一件梳理,认真研究解决。要结合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认真实施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制度,强化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制度保障,重点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落实好程序公正的要求,探索建立刑事案件申诉异地审查制度,切实加强刑事司法领域的人权保障。
8、要对各类执法司法考核指标进行全面清理,坚决取消不合理的考核项目,建立科学的激励机制,落实办案责任,确保干警依法办案、办好案。要强化制约监督,把宪法规定的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制度落实好,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忠于事实和法律,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或者违反法律程序的案件“带病”进入起诉、审判程序,造成起点错、跟着错、错到底的现象发生。
9、要推动信息化建设与执法办案监督管理机制的深度融合,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执法司法新机制,努力实现公开与公正的高度契合,真正使执法司法在公开、自信中赢得社会的公信。要高举维护法治权威的旗帜,把严格执法作为基本要求,依法加强管理、打击犯罪,坚决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要处理好严格执法与文明执法的关系,改进执法方式,做到以法为据、以理服人。要树立主动宣传的理念,充分利用新媒体,用讲故事方式,把重点工作、感人事迹及时传递到社会,让人民群众信任、支持执法司法工作,营造有利于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公正司法的良好环境。
10、要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着力健全选人用人管人制度,加大干部交流轮岗力度,形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要把专业化建设作为政法队伍核心战斗力来抓,完善并实施法律职业准入制度,以所、队、庭等基层一线领导和骨干为重点,创新教育培训体系,努力使干警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良好的职业素养、较高的专业水平、高尚的职业操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