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在杭州召开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推进会,并发布了《关于确定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的决定》,在全国3400余个法院中确定16个中级人民法院、64个基层人民法院共80个法院为“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全省130家法院中仅4家法院获此殊荣,我院为其中之一。
近年来,我院高度重视案件繁简分流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工作实际的案件分流机制,以“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为目标,科学调配、高效运用审判资源,不断完善普通、简易、速裁程序等相配套的多层次诉讼制度体系和各项配套机制,切实提高了审判质效。
为了更好地进行改革,我院制定了繁简分流工作的多项举措,通过深化纠纷诉前分流、推动案件类型分流、优化运行模式分流、推行审辅事务分流、推行案件全程繁简分流等举措,规范和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的路径,案件结案数、结案率稳步攀升,效果显著。截止今年6月30日,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722件,审执结3132件,结案率为54.74%,面对案多人少的巨大压力,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一审诉讼案件适用简易、速裁程序审结1293件,各项案件质效指标均呈现良好态势。下一步,我院将繁简分流工作细化、深化,并向执行工作延伸,力争既改出特色,又改出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