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厉风行只为民 为民解忧得人心

2017-07-10 15:50
作者: 邹元元    浏览: 615

   近日,张某来到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感谢执行法官高效执行、司法为民,为自己要回了八千元的护理费用。

原告张某与被告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判决书明确李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赔偿原告张某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八千余元,期间,被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张某于2017329日向我院申请立案执行。
  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法官接案后非常重视,对案件实行优先办理、快办特办,做了大量细致的财产查询工作。517日,我院执行人员发现李某在随州市曾都区工商银行有存款一万余元,即刻向执行法官汇报查询情况,在执行法官的指示下遂即制定相应的法律文书,距查询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线索不到两天时间,执行法官即将相应款项扣划至曾都区人民法院法院帐户。
  曾都区人民法院执行人员雷厉风行的办案作风,高效迅捷的办案效率让张某拿到八千余元执行款后,感动不已的说道:“钱虽少,却足以了却我为后期护理费用的忧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