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曾都区法院何店法庭开庭审理一起老年夫妻离婚纠纷案件,经过主审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最终达成离婚调解协议,双方好聚好散。
陈某与吴某均生于50年代,且系再婚,双方经人介绍相识后登记结婚。双方工作还算稳定,感情也一直尚可,这样的婚姻应该是美满幸福的,但是面对柴米油盐的日常生活,双方因生活理念及性格的差异,经常为琐事争吵,缺乏沟通和包容,多了猜忌和不满。长期积累的矛盾以陈某诉至法院起诉离婚的形式爆发。庭审过程中,双方矛盾不断激化,甚至不念及多年夫妻情分,在法庭上争吵指责起来。庭审后,根据庭前调解和庭审调查情况,承办法官从有利于家庭及双方老年生活幸福的角度出发,多次做双方当事人工作,希冀若感情还在,则双方互谅互让,多一份包容和理解;若感情确已破裂,则好聚好散,以平和的方式处理婚姻问题。但双方矛盾积累已久,在夫妻财产处理上也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调解工作一度无法进行,甚至在一次调解完毕,吴某走下楼梯准备回去的时候,因情绪激动,加之天气炎热导致血压上升,突然晕倒在地,幸好被法院工作人员和承办法官及时发现送医,得以抢救过来。通过多次调解后,承办法官了解到当事人双方虽有较为稳定的感情基础,但是如今双方确实没有和好如初的可能。鉴于双方对解除婚姻不持异议,对共同财产一栋房屋的归属存有分歧,通过联系双方亲属进一步做工作,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双方自愿解除婚姻关系,由被告给予原告部分房屋款项,房屋归被告所有。
法官寄语:现实中因为各种原因导致离婚的例子举不胜举,当婚姻走到尽头,双方对簿公堂时,爱恨交错间夹杂着彼此多年的复杂感情纠葛,法官若一判了之,只会加深矛盾,不利于双方当事人化解纠纷。本案通过法官调解,双方以调节形式解决婚姻纠纷,各自开始新生活,也希望他们能放弃纠纷,解开心结,越活越健康,活出人生“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