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庭前功能 提高审判效率

2017-06-30 16:04
作者: 魏骊颖    浏览: 276


 

为了进一步推进庭审实质化改革,积极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近日,我院起刑事案件召开了庭前会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徐某等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一案,该案涉案人数达十三人之多,案情复杂,侦查机关移送的卷宗达九册,送达起诉书以后,部分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所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如果按照过去常规的审判模式,可能会使庭审时间过分冗长。为了提高审判效率,有针对性地解决疑难问题,我院于2017年6月27日下午就该案召开了庭前会议。会议上,主审法官一是对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与审判相关的问题了解情况,听取意见;二是就各被告人及其辩护人提出的具有共性的问题进行归纳,对各辩护人提出的其他具体问题充分了解,与控辩双方沟通庭审、质证的要点和方式。

此次庭前会议秩序井然,效果良好,解决了审判的程序性问题,为庭审节约了时间,提高了审判效率也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对于实现控辩平衡,保障程序公正有着重要意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院不断规范庭前会议的启动和操作程序,以实现司法资源的合理配置,切实提高刑事审判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