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董伟威院长到我区调研“逢四说事”工作

2019-04-26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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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罗琴    浏览: 1010

4月25日上午,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董伟威到我区调研“逢四说事”工作开展情况。区委书记何运平、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靳文宝陪同调研。我院党组书记、院长严贤超,党组成员、副院长赵凌参与调研。

董伟威院长一行先后观摩了何店镇、西城办事处“逢四说事”室,旁听了何店法庭工作人员联合特邀调解员对一起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纠纷进行调解。随后,召开座谈会,会上听取了区委、政法委、法院关于“逢四说事”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及相关意见建议。

最后,董院长对我区立足实际、发挥优势,落实“逢四说事”工作制度的做法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逢四说事”工作机制就是倡导“矛盾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是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具体实践,是完善社会综合治理的有力抓手。对如何完善“逢四说事”机制,董院长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分工合作、积极参与。首先,法院要发挥专业优势,对调解工作加强培训指导。其次,对“逢四说事”化解矛盾纠纷这一机制,法院要坚持依靠而不依赖,对调解成功的纠纷要积极予以确认,并简化确认的程序和要求。同时及时做好执行工作。二是要联动配合,齐抓共管。“逢四说事”机制要以自治、德治、法治“三治融合”为路径,发挥好群众自治的基础性作用、德治的先导性作用和法治的保障性作用。法院要在党委的领导下,要与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结合起来,积极参与、主动配合,促成矛盾纠纷成功化解,共同完善社会治理模式。三是明确案源,灵活规范。对于“逢四说事”调解的案源要坚持多元化,及时发现并解决村、社区矛盾纠纷,有效减少进入诉讼程序的纠纷数量。工作中,既要“逢四说事”也要“逢事说事”,要灵活安排说事的时间和方式,注重化解矛盾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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