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启用4G单兵系统执行一起案件

2017-11-01 08:33
作者: 李展    浏览: 689


“曾都曾都,收到请回答”、“曾都收到,中院请指示”,“请报告你们现在的动态”、“报告中院,我们现在正在执行申请执行人罗某某、张某某、张某与被执行人蒋某、蒋某某、沈某某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一案”、“中院收到,请随时保持通话,注意安全”、“曾都收到”,通过4G单兵系统,我院与市中院实现了实时连接,顺利拘留了被执行人蒋某某。

原告罗某某、张某某、张某与被告蒋某、蒋某某、沈某某提供劳务者损害责任纠纷一案,经我院一审、市中院二审判决被告蒋某、蒋某某赔偿原告罗某某、张某某、张某各项损失107802元;被告沈某某赔偿原告罗某某、张某某、张某各项损失205605元。判决生效后,三被告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原告遂向我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我院执行期间,被执行人在收到我院的执行通知书后均未履行且未向我院报告财产情况。在我院执行员通知被执行人来法院履行义务时均未予理睬,后我院执行员通过调查发现被执行人在农村有自住房屋且在外做工有一定的履行能力,对于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的行为决定采取强制拘留的措施。1013日下午,我院启用4G单兵远程指挥系统,对该案进行了执行,执行现场,执行局副局长冯超带队到被执行人蒋某某的家中进行搜查。执行干警邹元元手持4G单兵终端,将现场执行画面通过4G网络实时传输到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曾都法院执行指挥中心,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执行现场和执行工作情况,并对被执行人蒋某某采取强制措施将其依法拘留。

4G单兵系统的投入使用为今后我院与中院的上下联动、远程指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提供了解决方案,更好的为执行工作服务。